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
端午节放假及暑假放假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高新区、北海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端午节放假及暑假放假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端午节放假有关工作
(一)放假时间。6月14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三),共3天。其中,6月16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14日(星期一)、6月15日(星期二)的课调至6月12日(星期六)、6月13日(星期日)。
(二)初中学业考试。6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为初中学业考试时间。高中学校为考点的,按考务规定,高一、高二学生须停课。各有关考点学校可将12、13日两天的课程分别调到6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天)。未做考点的高中学校不得调整。
(三)假期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端午节这一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民俗风情、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有教育意义的节日。
二、做好暑假放假前有关工作
(一)暑假放假时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中小学校假期休息日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1号)要求,我市2010年普通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学校自7月18日至8月31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7月12日至8月31日。
(二)有关工作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复习和考试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考试复习资料;不得组织统一考试;除市教育局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在端午节、周末等节假日期间补课、上课。如有违犯,将按照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园安全稳定的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端午节放假、初中学业考试和暑假放假前的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同时,要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的整改,加强端午节放假及初中学业考试、学校期末考试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和初中学业考试、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