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现将2009年寒假前中小学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各县(区)、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期末考试和模块考试的规定,考试一律由学校命题,任何县(区)不得组织统一考试,不得组织学校之间的联合考试,不得参与社会机构或个人组织的联合考试。
2、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在新学期开学后公布学生考试等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乡镇、学校排队并公布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3、强化督导,严格管理。近期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中小学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县(区)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